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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:尹某,女
被告:张某,男/本团队诉讼委托人
【诉讼请求】
原告尹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
1、要求与被告离婚;
2、婚生子张某1由原告抚养,婚生女张某2由被告抚养;
3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被告张某答辩:
1、同意与原告离婚;
2、被告要求抚养女儿张某2,无需向原告支付抚养费;
3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,请求依法判决。
【裁判结果】
一、准予原告尹某与被告张某离婚;
二、婚生子张某1由原告尹某抚养至独立生活为止;婚生女张某2由被告张某抚养至独立生活为止,原、被告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抚养费。
内容来源:圣泽律师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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